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戴公遺墨-經濟類(第2卷)

{#戴笠#}批示希商沈副局長代提成份較佳之俄油三千加侖仍由{#霍立人#}派員押運西安交{#周康#}轉交火車運洛為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戴笠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2/02
  • 相關地點
    河南-洛陽;西安
  • 全宗號
    144
  • 全宗系列
    戴笠史料/文件/遺墨/經濟
  • 相關人員
    葉森林;戴笠;霍立人;周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0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