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證為張姮所提供父親張鎮民上校的龍岡游泳證,證件背面文字為: 注意事項 一、本部官兵憑本證入池,遺失或破損不再補發。 二、入池前須淨身濯足,游泳時須穿深色泳裝。 三、衣物須自行照管,以免遺失。 四、池內禁用浴巾,肥皂,並禁止吐痰、便溺、拋棄果皮、紙屑、喧嘩、嬉戲。 五,患皮膚病、性病、感冒、鼻、耳、眼疾及其他傳染病者,不得入池。 六、遵守游泳規則,接受管理人員、教官、防險人員指導。 張鎮民一家人居住在干城五村。本村屬陸軍眷村,位於桃園縣龍潭鄉干城路。由婦聯會於民國52年(1963)10月1日所籌建,眷戶數約338戶,是由陸軍第六軍團列管的眷村。村名「干城」乃宋美齡所命,出處?劉伯溫《誠意伯文集》的〈賣柑者言〉所載:「洸洸乎干城之具也」,其中「干城」乃寓「保家衛國」之意。自民國50年(1961)3月至4月底,政府接運滇緬「異域孤軍」來臺,共計4,406人,村內居民即為此批孤軍落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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