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為原明駝一村在拆建前的公園舊影,本件是李大極為紀念明駝一村所保留下來的老照片,極具有歷史紀念價值,古廟在時空變遷下,已經拆除成為社區。民國55年(1966),李大極一家人搬進明駝一村居住,而那時候的房子是泥土糊竹編牆,而且很矮。明駝一村的廣場是眷戶們散步、聚會和政令宣導的場地,聯勤總部管轄的眷村,和陸軍總部的眷村文化,是明顯不同的,尤其在管制上,聯勤眷村算是比較寬鬆的型態,因此廣場的作用相對於陸軍眷村而言,比較沒有那麼重要。李家的眷舍有30坪,還有前後院,雖然四周都是稻田很荒涼,但生活空間算是寬敞,李大極也補充道:比小時候住在高雄果貿時好多了,至少這邊有廁所。那時明駝的治安很好,大門都不用關,也不會遭小偷,鄰居都守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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