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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桂蘭-中國國民黨台灣省桃園縣委員會證明書

此為大溪僑愛新村原眷戶羅桂蘭的中國國民黨台灣省桃園縣委員會證明書。 民國51年(1962)1月5日,中國國民黨臺灣省桃園縣委員會主任委員劉衡以「羅桂蘭同志於中華民國五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經本會所屬第十一區黨部第九一小組選舉為小組長」,發給此證,其字號為桃黨立一字第152號。 按《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二十八條規定:「小組置小組長一人,由黨員選舉產生,必要時得由上級指派。」為最基層的幹部,另按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其「任期二年」。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桃園市大溪區僑愛新村
  • 撰寫者
    黃儒柏-陳錦昌
  • 創作者
    中國國民黨臺灣省桃園縣委員會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05/05/1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民國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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