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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仁聚陸軍獎章執照(六)

勳獎重點包含各級主官、一般官兵、機關單位。獎勵主要是輔助各級主官領導統御之重要工具,各級主官應視為金錢一樣有效運用。在日常觀察督導中所見,凡足為個人團體楷模者,應即時獎勵,不以職微而輕賞,不以位高而重獎。以獎掖優秀,激勵士氣。本陸軍獎章執照為馬仁聚所有。50畢治字第2455號。本陸軍獎章執照記有「陸軍上校馬仁聚因服務勤奮著有成績今依陸軍獎章頒授辦法規定給與弼亮甲種獎章一座合發執照以資證明」,由國防部部長俞大維於民國50年(1961)12月1日頒發,參謀總長為彭孟緝,陸軍總司令為羅列。弼亮獎章主要是頒授於參贊戎機允洽機宜,研究發展有特殊貢獻,主要分為甲種及乙種,弼亮乙種獎章 屬於尉級及士官,而甲種獎章則屬於校級。此獎章主要頒行於民國47年(1958)年5月5日之後。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桃園市文化局提供
  • 撰寫者
    黃儒柏
  • 創作者
    國防部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1/12/01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民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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