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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仁聚勳章證書(二)

本勳章證書為馬仁聚所有。47備傑字第21116號。本證書記有「茲以陸軍上校馬仁聚忠誠勤敏卓著勳勞特頒忠勤勳章以昭懋賞此證」,本證書由總統蔣中正於民國48年(1959)3月29日頒布,行政院長為陳誠,國防部長俞大維,此時,俞大維為陸軍中將。此證書關防印為榮典印璽,並記有典璽唐振楚。其頒發忠勤勳章依據陸海空軍勳賞條例及其他細則規定,凡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頒給忠勤勳章。一、近十年內考績,曾考優等三次,或最低為甲上一次、甲等八次、乙上一次。二、十年內,曾受過現職相稱之陸海空軍獎章、光華獎章、干城獎章,而當年考績特優者。其審核需經各司令部所屬單位之人員應報送各司令部審查,再呈報國防部核定。因馬仁聚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成績足資矜式者頒給之。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桃園市文化局提供
  • 撰寫者
    黃儒柏
  • 創作者
    總統府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9/03/29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民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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