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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仁聚公務人員儲備登記證書

此公務人員儲備登記證書為馬仁聚所有,薦登字第38238號。公務人員特種儲備登記條例於民國46年(1957)5月5日由總統蔣中正公布,第一條為敵後及游擊地區暨海外人士之公務人員儲備登記依本條例為主,第二條聲請登記人員以於中華民國43年(1954)1月14日公務人員任用法實施到達中央政府所在地而有足資證明入境文件者為限,第三條具備登記簡任職資格,其中第四款記有經高等考試及格或與高等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並曾任薦任職八年者。證書上記有姓名馬仁聚,性別男,年齡37歲,祖籍山東省臨朐縣人,登記類別為普通行政人員,資格條款為非常時期公務人員任用補充辦法第二條一項,核定官等薦任職試用,積餘年資除基本年資外積餘薦任年資達1年5個月,由於馬仁聚經國防部依照公務人員儲備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四款之規定准予登記合行發給登記證書,由銓敘部部長雷法章於民國44年(1955)頒發。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桃園市文化局提供
  • 撰寫者
    黃儒柏
  • 創作者
    銓敘部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5/01/01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民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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