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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博#}致{#汪兆銘#}函電(二)

{#陳公博#}電{#汪兆銘#}關於囤積棉紗案不如由法院審訊韓某時根據證據再辦顧卞今後最要緊者對於統制及抑平物價有無辦法實為國府興廢之關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4/27
  • 相關地點
    南京;上海;日本-東京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梅思平;周佛海;田尻愛義;趙尊嶽;堀內干城;李士群;陳之碩;何錦;陳公博;汪兆銘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4/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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