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陳公博#}致{#汪兆銘#}函電(一)

{#陳公博#}函{#汪兆銘#}公共租界日方已不堅持與法界立即合併惟法界在事變時所沒收之中國軍械請與柴山等商談使此軍械中央得以利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柴山兼四郎;畑俊六;何炳賢;熊劍東;周佛海;大木良枝;褚民誼;陳公博;汪兆銘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7/1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