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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佛海#}致{#汪兆銘#}函件(五)

{#周佛海#}函{#汪兆銘#}關於接收上海法院因{#汪瀚章#}上海情形較熟使之多負責任較宜至部長當然{#李聖五#}擔任不宜更換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5/16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周佛海;汪兆銘;汪瀚章;李聖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5/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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