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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二年{#汪兆銘#}與廣州各方往返函電(一)

{#汪兆銘#}電{#陳璧君#}{#汪宗準#}據{#陳君慧#}云華北華中均有調整金其用途係調節其他物價若移他用則失意義另再由君慧與顧問洽商後奉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02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汪兆銘;陳璧君;汪宗準;陳君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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