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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銘#}與汪政府各機關首長往返函電(二)

{#汪兆銘#}電{#葉蓬#}保安制度現經恢復己決議以{#何佩瑢#}兼保安司令惟綏靖主任得指揮保安部隊無礙於軍事統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汪兆銘史料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12
  • 相關地點
    漢口;南京
  • 全宗號
    118
  • 全宗系列
    汪兆銘史料/文件/函電與函件/
  • 相關人員
    汪兆銘;葉蓬;何佩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1/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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