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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及沿海航權收回(四)

各界對收回航權提出建議,外交部已擬定收回航權步驟並隨時與各關係國分別磋議,交通部函詢湖北湖南各省允許外輪駛往武昌等處究與將來收回航權有無妨礙,交通部召開促進航業討論會決議中關於收回航權事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0/24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交通/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4/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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