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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界存銀糾紛(二)

行政院決議應由法使提出書面保證以後不再有片面行動再議另訂協定,天津法租界存銀案法使提出書面聲明後雙方以換文解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10/31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財政/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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