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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出口稅則

行政院公布海關出口稅則自二十年六月一日起施行,新海關出口稅則分送各國駐華使館及駐外各使領館,各國駐華使館及駐外各使領館函復收到新海關出口稅則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5/14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財政/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6/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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