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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貼用印花

國民政府財政部印花稅暫行條例,照會葡萄牙領事轉飭廣州葡商謙大洋行遵章貼用印花,照會美國公使轉飭大美煙草公司遵章貼用印花,勸導英國商店貼用印花印花稅局並不得帶警察入店,未經撤銷領事裁判權國之外商應遵例貼用印花,在華外人貼用印花報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0/08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財政/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3/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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