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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贍養義務之國外承認其執行全權會議(三)

行政院秘書處、外交部、駐聯合國代表辦事處有關立法院通過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案、摩洛哥已加入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並指定其司法部為傳遞或收受機關及「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業已生效、以色列及瓜地馬拉等國對於「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之批准文件已送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事、存放我國對「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之批准書及該項公約對我國生效日期、我國指定司法行政部為「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傳遞機關及該部函請外交部擬定專責人員協助商議制定實施公約各項手續、法國駐華大使館查詢我國為實施自國外獲取贍養公約所規定辦法等文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56/11/24
  • 相關地點
    臺北;紐約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國際組織司/聯合國/聯合國雜卷
  • 相關人員
    沈昌煥;周書楷;孫碧奇;葉公超;俞鴻鈞;薛毓麒;Constantin A. Stavropoulos;谷鳳翔;魏學仁;許紹昌
  • 卷件結束時間
    1961/05/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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