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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特權條約

關於我國與美國、英國、法國、挪威、比利時、瑞典、瑞士、丹麥王國、葡萄牙取消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換文,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與法國臨時政府交收廣州灣租借地專約內容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11
  • 相關地點
    重慶;上海;福建-廈門;瑞士-伯爾尼;南京;北平;美國-華盛頓;天津;漢口;廣州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法與法權/
  • 相關人員
    赫爾;魏道明;宋子文;薛穆;黎吉生;赫塞爾;紀佑穆;亞勒;吳國楨;戴立堂;梁龍;卜蒂比愛爾;高福曼;王世杰;鄧賽嘉;梅理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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