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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館界辦法(三)

地政署函外交部為擬編地政工作復員計畫亟需我前外國在我國所設租界名稱及土地面積等資料事、經濟部電業司函調關於租界內地方公用事業接收事、英國大使館照會關於廢除在華治外法權條約案、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館界辦法暨租界及使館界官有資產與官有義務債務清理委員會組織規程、英國大使館節略對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館界辦法提出保留、清理租界及使館界官有資產義務債務擬定原則六項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28
  • 相關地點
    英國-倫敦;重慶;上海;北平;天津;福建-廈門;廣州;美國-華盛頓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領域/
  • 相關人員
    鄭震宇;顧維鈞;王世杰;甘乃光;張廷諤;薛穆;沈覲鼎;王化成;施麥斯;彭昭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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