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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敵僑敵產(十一)

廣東省政府請示如何處理敵僑敵產、外交部內政部對廣東惠陽縣監護敵僑三名因縣境淪陷被敵挾同離縣案之會核意見、敵產處理委員會對第七戰區長官部轉飭興寧等六縣借用敵僑軍用品事之辦理情形、廣東省政府電請核辦興寧縣德籍教士{#(Fr. Maier)馬斯露#}夫婦兒女四人及{#H. Glasle(谷靈甦)#}夫婦兒女六人退出國境發給護照並指定路線事及外交部內政部電復對此事會核意見、德籍女教士{#梅志理#}函請准由樂昌前往廣州及外交部批復未便照准等廣東省敵僑敵產處理情形相關文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10
  • 相關地點
    重慶;汕頭;香港;上海;柏林;廣州;韶關;汕尾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歐洲司/綜合/僑務
  • 相關人員
    鄭彥棻;李漢魂;甘乃光;陳儀;周鍾嶽;卓新民;梅師德;羅仁輔;何樹德;蔣夢麟;祁理慈;曾鎮南;李仲仁;于斌;張厲生;曾養甫;(Fr. Maier)馬斯露;H. Glasle(谷靈甦);梅志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5/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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