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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大北公司水線登陸執照處置

交通部電詢關於丹麥大北電報公司上海水線於中丹斷交後應採何種態度及外交部電復對於大北公司應行處理事件仍可照常辦理,丹麥大北電報公司水線在華登陸執照於民國三十三年年底期滿事、丹麥擬請英國駐華大使代表談判大北公司合同續訂及外交部拒絕由第三國代訂交涉之相關文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8/22
  • 相關地點
    長崎;香港;華盛頓;重慶;倫敦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歐洲司/綜合/交通電信
  • 相關人員
    趙曾玨;梁龍;王家鴻;顧維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5/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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