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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與中國復交及取消在華治外法權

駐美大使館函外交部關於丹麥駐美公使{#Henri K.Kauffman(高福曼)#}請求與我國恢復邦交事相關函件,駐英大使{#顧維鈞#}電外交部有關丹麥政府函戰罪審查總會請求入會及檢傳丹麥政府決定無條件放棄在華治外法權等案有關資料,交通部函呈我與丹麥恢復通郵事項函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5/31
  • 相關地點
    華盛頓;重慶;南京;上海;廣州;倫敦;金山;廈門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歐洲司/丹麥/
  • 相關人員
    魏道明;吳南如;酆傳詩;陳晉;邱祖銘;陳欽仁;俞飛鵬;周世連;錢庚榮;郭樑;譚紹華;鞠殿華;王世杰;Henri K.Kauffman(高福曼);顧維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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