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緬甸難僑救濟費用

僑務委員會、外交部、駐仰光總領事館為撥發緬甸華僑救濟金、英國拒絕接受救濟總署對緬甸之救濟應不影響對華僑救濟部分、吉兔華僑遭受火災請核發救濟金、關於救濟南坎華僑事等相關文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18
  • 相關地點
    緬甸-仰光;重慶;南京;緬甸-南坎;印度-新德里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緬甸/僑務
  • 相關人員
    王世杰;甘乃光;吳南如;葉洪澤;尹祿光;劉鍇;葉公超;林福盛;淩其翰;蔡文竅;吳文慶;蔡為文;尹葆宇;劉雍峻;高聰敏;黃正銘;劉師舜;Loi Chang;董霖;陳世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0/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