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保護荷印華僑(五)

關於聯絡南洋各屬土人消弭排華情緒事,龍目荷軍槍擊華僑死傷案交涉撫卹經過情形,駐棉蘭領事館巴眼亞比事變調查報告書,荷屬東印度僑民回贖典當不動產辦法展期一年事,分別向荷蘭、印尼雙方當局交涉限期取消華人甲必丹及僑長制度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外交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12
  • 相關地點
    新加坡;南京;印尼-棉蘭;印尼-泗水;印尼-巴達維亞;印尼-日惹;印尼-梭羅;印尼-巨港;重慶;印尼-望加錫;香港;馬來西亞-檳榔嶼;印尼-龍目島;印尼-巴眼亞比
  • 全宗號
    020
  • 全宗系列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印尼/僑務
  • 相關人員
    富德明;魏艮聲;伍伯勝;李芹根;張忠瑞;曹汝銓;蔣家棟;李迪俊;林聲;王德棻;鄧啟煌;賴世珍;俞培均;吳郁文;陳樹人;夏里爾;劉榮剛;鄭達洪;陳元屏;蘇加諾;張謙;姚亞攀;夏山;陳安尤;郭德華;李能梗;葉公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