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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頒留學法規(未定案)(四)

教育部留學生考選委員會函薛光前為通知曾在國外留學現擬再度出國留學者該部已另訂辦法呈核現仍須依照規定參加考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教育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23
  • 全宗號
    019
  • 全宗系列
    教育部/教育部/留學教育/總卷及法規
  • 相關人員
    吉文寬;吳俊升;華壽崧;陳立夫;左敬如;茆玉麐;周尚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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