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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優(各)級師範民前二學年度畢業生及民前六、五年度預科畢業生、江西高等學堂師範班畢業生派充教員、江西優級師範立案

江西巡撫電學部為該省師範學堂更定等級為優級師範並請示學生可否照章分班卒業毋須送京覆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教育部
  • 卷件開始日期
    1906/06/20
  • 相關地點
    北京
  • 全宗號
    019
  • 全宗系列
    教育部/清末學部/師範教育/優(各)級師範
  • 卷件結束時間
    1906/06/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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