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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年度上級令示卷(一)

臺灣高等法院暨檢察處函令高雄地方法院(檢察處)等旅客乘車中途暴斃其屍體處理辦法案補充修正、外籍海員留臺案結後司法機關應送交入境港口聯檢處處理、全國公務人員體育實施綱要、推事檢察官宣誓應由何人監誓、工作會報決議該處及所屬應注意辦理事項等案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54/12/30
  • 相關地點
    臺灣-高雄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參考資料與文電/
  • 相關人員
    洪鈞培;史延程;梁挹清;章愚;吳兆濂;洪壽南;趙琛;谷鳳翔
  • 卷件結束時間
    1955/07/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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