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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參議會請制定處理密告辦法等案

上海市參議會電請變更為淪陷區參加偽保甲暨民眾團體職如無具體罪行應不為罪之解釋並制定處理密告辦法案及司法院電復案揭經該院統一解釋法令會議決議該問題不屬解釋範圍尚未發見應行變更理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4
  • 相關地點
    南京;上海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參考資料與文電/
  • 相關人員
    居正;潘公展;江一平;夏勤;杜月笙;徐寄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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