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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對共黨除名決議案

國民政府訓令為原保留共黨之國大代表及國府委員名額應予取消共黨參政員予以除名今後選舉亦不再為共黨保留名額案及司法院令轉所屬各機關為行政院會議對共黨除名決議案令行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2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參考資料與文電/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張羣;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8/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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