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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眷屬領還都旅費而不還都者

國府計處訓令各機關員工之眷屬領還都旅費而不還都者其旅費可准列報、准為遷移機關公糧配撥辦法、司法院三十五年各項經費累計表平衡表俸薪表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1/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院務案/財會/
  • 相關人員
    徐堪;朱幹青;陳其采;居正;覃振;茅祖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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