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三十七年上半年度國庫收支結束辦法

司法院訓令有關行政院送三十七年上半年度國庫收支結束辦法、主計部配發中央機關公教人員食米折發代金會計處理辦法、各機關生活補助費節餘准提充員工福利金辦法、行政院送三十七年下半年度總預算要點等案遵照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14
  • 相關地點
    青島;蘭州;西安;開封;山西;上海;杭州;昆明;重慶;瀋陽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規彙編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法規/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1/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