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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收復區敵偽鈔票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代電等

財政部電為訂定收復區敵偽鈔票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偽中央儲備銀行鈔票特定收換辦法、函送臺灣省當地銀行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訂定收換偽鈔辦法等案,行政院函送公私機關服務人員滙往收復區家屬贍養費滙款辦法案轉飭遵照及司法院訓令所屬各機關一體知照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0/0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規彙編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宋子文;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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