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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二分院請解釋浙省佃農二五減租等辦法適用法律時發生疑義

浙江高二分院請解釋浙江省佃農二五減租辦法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浙江高院為浙江省戰時處理佃業糾紛暫行辦法第二條載凡佃業雙方因繳租或協訂新租約等爭議由田畝所在地之鄉鎮公所等處之調處不協或不服之救濟程序適法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0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鄭澧;李茇;鄭文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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