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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委員會秘書廳請解釋糧商賭期預貨案件法律疑義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轉軍委會等請解釋糧商賭期預貨案件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案依非常時期取締日用重要物品囤積居奇辦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應由普通法院適用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予以論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6/02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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