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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為共產黨所設縣政府兼理司法之縣長成立之和解訴訟能否視為合法

安徽高院電請解釋共產黨所設縣政府兼理司法之縣長成立之和解訴訟能否視為合法疑義案及司法院電復該案不能視為訴訟上之和解業以院解字第四○八九號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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