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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為回贖案件適用法律疑義

甘肅高院呈轉請解釋出典人回贖不動產所有權案件適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准出典人備價回贖之確定判決如依其訴之聲明與判決理由命典權人於出典人提出典價時返還典物者出典人本可提出典價聲請強制執行其另提起請求返還典物之訴即有民訴法第二四九條第一項第七款之適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1/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陳溉勤;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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