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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戰時日軍在東北各縣徵工徵糧是否違反海牙陸戰法規及慣例章程第五十二條之規定適用疑義

國防部電請解釋戰時日軍在東北各縣徵工徵糧是否違反戰爭法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戰時日軍在東北各縣徵工徵糧並實施「糧穀出荷」辦法均已逾越海牙陸戰法規與慣例章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佔據軍所需要之範圍依戰爭罪犯審判條例處斷如與日軍有聯絡意思應負共同正犯之責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白崇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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