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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郵件補償金額及方法適用法律疑義

陝西高院電請解釋郵件補償金額與方法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郵件補償之金額與其方法依郵政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自應依郵政規程所定者辦理暨郵政規則第二二六條之適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11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郗朝俊;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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