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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請解釋游擊戰區人民獎懲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疑義

江西高院呈轉江西省戰區廵廻審判推事請解釋游擊戰區人民獎懲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文所謂犯該辦法第八至第十四條之罪當地人民得依公斷執行者係以政府無法執行懲治時為限至無軍法審判權之公務員對於所捕獲之敵探依法應送由有軍法審判權之機關審判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0/21
  • 相關地點
    江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梁仁傑;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3/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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