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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檢官請解釋司法院賭博贏金疑義

四川高院檢察官{#林超南#}呈請解釋賭博贏金可否没收與追繳其票面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因賭贏得之現金與賭贏後由輸者立給之票據如為賭犯所持有得依刑法第三十八條没收其已費失之現金與該票據票面所載之金額法律上既無追徵退繳之規定即不得予以如何之處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0/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綜合/
  • 相關人員
    居正;李茇;林超南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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