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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律師在報章發表意見涉及誹謗法官罪嫌適用疑義

廣西高院檢察處電請解釋律師在報章發表意見涉及誹謗法官罪嫌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案既非對於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自不構成刑法第三○九條與第三一○條之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1/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律師及醫療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錫瑚;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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