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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二分院請解釋兌換法幣辦法疑義

上海江蘇高二分院電請解釋兌換法幣辦法第七條意圖偷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係指偷漏出口而言至平價收換銀幣查與同條規定高價收換之條件不合不得科處罪刑但該銀幣如何處分應注意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六日國民政府第八七二號訓令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2/18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徐維震;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9/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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