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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檢官請解釋懲治妨害國幣暫行條例疑義

湖北高院檢察處呈轉請解釋懲治妨害國幣暫行條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例第四條第二項之罪須有供行使之意圖與收集偽造變造幣券之行為有此意圖與行為而交付於人應依該條項論科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6/0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居正;魯師曾;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3/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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