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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為關於販運私鹽之車船屬於被告所有者應否沒收疑義

廣東廣州地院呈請解釋販運私鹽之車船屬於被告所有者應否沒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東高院為供販運私鹽之車船如屬於被告自有應依塩政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没入不以專供者為限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0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霍維四;居正;夏勤;史延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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