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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法幣貶值折合標準乙案

行政院咨轉社會部請解釋法幣貶值折合標準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案情如其股金公積金之受存為消費寄託則信用合作社向受存之人起訴請求返還款項時法院自應依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5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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