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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請解釋鹽專賣暫行條例發生疑義

湖南高院呈請解釋鹽專賣暫行條例發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例第三十一條所載塩價之倍數係乘法計算法以私塩量之塩價與倍數相乘所得之數即其倍數又依該條規定所科罰鍰之數額不限定必與倍數之數額相等在法定一倍至五倍範圍內自由裁量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2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貨幣及專賣/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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