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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為土地法第一百條適用疑義

河北高院電轉北平地院請解釋土地法第一百條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文有關房屋定期不定期房屋租賃闗係、租屋收回自住、欠租收回房屋或限期催繳不支付等法律適用範圍,廣東廣州地院電請解釋出租人收回房屋疑義案及司法院電復示見院解字第三四八九號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7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土地法規及公有財產/
  • 相關人員
    居正;鄧哲熙;夏勤;霍維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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