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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高院為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第十九條適用疑義

寧夏高院電請解釋為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所定科罰與追繳稅款究應適用民事或刑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第十九條所稱科罰與追繳稅款之裁定應由法院以刑事訴訟程序為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1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蘇連元;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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