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何廷琦#}等請解釋查遺產稅暫行條例內遺產二字之範圍不無疑義

川康直接稅局敘永縣分局遺產評價委員會委員{#何廷琦#}等電請解釋查遺產稅暫行條例內「遺產」二字之範圍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示財政部為遺產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所謂被繼承人配偶子女之特有財產應包含配偶或成年與未成年子女所有財產在內暨被繼承人遺產稅計算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28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孔憲冬;袁昭明;李茇;何廷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1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