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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請解釋報費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疑義

財政部函請解釋報費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報費收據既係依銀錢收據例貼用印花核與印花稅法第十六條稅率表第二目所定性質相合中央日報出立之報費收據亦未便獨異該院院字第二○五七號解釋關於報費收據部分應予變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0/0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稅務法規/
  • 相關人員
    孔祥熙;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1/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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